2025年10月21日,由Mirror.fan、乾行金融私董会共同主办的“MIRROR 2025 影视文化产业与 RWA 跨界融合高端论坛”在北京东城区禄米仓新视听产业园拉开帷幕。
本次论坛有幸邀请大唐辉煌传媒有限公司创始人、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副会长王辉进行独家专访,深入探讨文娱与RWA(真实世界资产)融合的市场现状、机遇与未来方向。
资本方对文娱RWA表现出高度乐观,从业者持中度接受态度,而用户认知差异较大。
文娱与RWA相融合的最大机会在于“流动性释放”与“价值民主化”。
评估文娱资产RWA价值可从资产价值、法律与合规、生态拓展、经济模型四大维度入手。
以下是本次专访的具体内容整理:
目前文娱资产以RWA形式进入市场,整体充满好奇与期待,但观望情绪依然浓厚。
资本方对文娱RWA抱有非常乐观的态度,将其视为“高回报+低门槛”的DeFi入口。他们最关心的是合规性、规模化与退出机制。
从业者则持中度接受态度,对通过RWA模式将IP或内容资产变现抱有一定期待。然而,他们普遍对区块链底层技术、Token经济学及法律合规的理解尚浅。
用户的认知接受度差异最大。Web2时代的用户习惯于粉丝文化和内容消费,但对区块链及通证模式缺乏信任,担心项目风险;而Web3用户则更多关注投机收益,而非文化或内容本身的价值。
为减少认知障碍,我们建议:树立行业标杆,简化用户体验,并加强产业教育。
最大的机会点在于“流动性释放”与“价值民主化”。娱乐产业的核心是IP,传统IP虽具有高价值,但流动性较差。通过RWA模式,这些“非标资产”得以标准化、碎片化,并在市场上流通。用户用脚投票,为价值买单,使定价权从少数人手中回归市场。
最大的阻碍则是“合规性”与“资产估值”的双重挑战。一方面,文娱RWA具备强金融属性,在哪个法域归类为证券、如何合法发行、如何退出等问题尚不明确。另一方面,链上估值模型尚未成熟,资产定价、二级流动性机制及长期收益权追踪机制仍需完善。
我建议至少从以下四个维度来评估:
资产价值:IP资产本身是否具备核心吸引力?是否有可持续收益?
法律与合规:该资产从上链确权到是否允许二级交易,资本收益权是否清晰合法?
生态拓展:是否有机构、从业者或用户参与构建该资产生态?例如用户社区、粉丝运营、二创产品、衍生品等。
经济模型:该RWA是如何将资产价值有效捕获?是否仅限于“分红”,还是具备赋能(情感/社群/增值)功能?
这样一个多维度框架,可以帮助项目方与投资方更有系统地判断文娱RWA是否具备“可投资性+可运行性”。
在中国推动文娱RWA行业标准至关重要。参考中国通院2023年《可信区块链实体资产可信上链技术规范》,以及ICSCCS205年《RWA项目评估标准》,我建议标准应聚焦“合规+创新+可持续”。其核心评估要素包括:
合规与准入要素:明确资产发行前置条件、投资者适格性、地域/行业限制、转让限制等。
估值与审计要素:标准化估值模型、定期审计报告、现金流预测、披露机制等。
技术与安全要素:链上身份/KYC、合约安全、黑名单/白名单机制、数据可溯源性等。
投资者保护要素:信息披露、退出机制、风险揭示、回退/赎回机制等。
如果标准能够做到“统一术语+可操作流程+监管友好接口”,将大大降低行业进入门槛,同时提升用户、资本和从业者的信心。
在国际上,已有一些较知名的尝试,如美国的Nike/.SW00SH、Coachella等大厂,Royal.io(音乐版权分润平台)、CyberPictures(影视RWA融资)等项目。
在国内,由于合规环境的限制,真正意义上“可交易、可分红”的文娱RWA案例还非常罕见。此前两年“数字藏品(NFT)热潮”探索的更多是IP的“收藏价值+营销价值”,而非深度绑定“真实收益权”。目前国内主要在版权存证、收益权众筹等外围领域尝试。
未来,文娱RWA领域可能会涌现出以下新玩法:
动态RWA(Dynamic RWA):权益与分红比例会随着票房热度、社交数据等实时调整。
RWA+DeFi组合:将文娱RWA作为新型抵押品,持有人可以将其持有的电影收益权RWA质押,在DeFi协议中借出稳定币,实现资产再利用。
“参与式”RWA(Participatory RWA):RWA不仅代表“收益权”,还代表“决策权”——例如持有人可以参与剧本走向选择、演员选定、是否拍续集。
IP孵化器模式:在IP创作极早期就通过RWA模式社区募资,挖掘被传统巨头忽视的创作者或题材,实现创新型内容的成长。
我们正密切关注相关布局方向,并已在内部推进“短剧+通证化门票+粉丝共创”模块,同时探索“收益权+收藏权益+二次流通”三轨并行的结构,力图在中国市场率先落地可操作、合规、安全的文娱RWA产品。
我们坚持“功能先行、合规为本、体验驱动”。团队已完成多个小范围试点,覆盖权益定义、清结算流程、风控与审计接口等关键环节,并在真实场景下反复校准可用性与可靠性。我们正在将若干模块打通为可复制的样板工程,阶段性成果积极,后续将按节奏对外披露重要里程碑。我们对即将发布的更多进展充满期待,也欢迎产业同仁共同参与标准与样板的共建。
价值先行:RWA只是工具,不是目的。入局者应先问:这个文娱资产本身是否真的有价值?RWA化是否真正解决了传统模式难以解决的痛点(如流动性、融资效率)?如果一个IP本身就是弱资产,RWA化并不能让它起死回生,反而可能加速其价值归零。
合规为本:尤其在中国市场,不应企图绕过监管或打擦边球。RWA的本质是金融,而金融的核心是风控与合规。要先把法律结构、税务、投资者保护机制设计好,再去思考商业模式。
联手生态:建议与具有品牌影响力、内容供应能力或票务渠道的大厂合作,避免“空通证”模式。用优质内容+运营+通证机制一起做。
长线思维:文娱RWA不是一个能“赚快钱”的赛道。它的爆发需要监管逐步明朗、技术逐步成熟、市场教育逐步普及标杆项目逐步出现。入局者必须具备耐心、战略眼光和产业深耕能力。